9月29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通知,决定阶段性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自主决定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按照新政,对于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在2022年底前,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望低于4.1%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2022年9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65%,5年期以上LPR为4.3%,均保持不变。
按照规定,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按9月20日5年期以上LPR为4.3%);二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相应期限LPR加60个基点(按9月20日5年期以上LPR计算为4.9%)。
另按照今年5月15日,《关于调整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于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调整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按现行规定执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此次政策在此前房贷利率下限下调20个基点的基础上,允许下调的基点更大,或者说允许在4.1%的利率的基础上进一步下调。
按照要求,此次允许下调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城市主要针对2022年6-8月份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同比均连续下降的城市。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央行明确了房价过冷的城市可以运用这项工具,即主要针对的是房地产市场疲软的城市。
根据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提供的数据,国家统计局70个大中城市房价指数数据中,至少有23个城市符合此次央行新政要求。具体包括哈尔滨、兰州、武汉、大连、天津、石家庄、昆明、贵阳、泉州、温州、泸州、岳阳、宜昌、北海、大理、秦皇岛、湛江、包头、安庆、济宁、常德、襄阳和桂林等。
新政指出,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符合条件的城市政府可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调控要求,自主决定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当地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派出机构指导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配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