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所房屋内的住户来说,其可能拥有该房屋的居住权,也可能拥有该房屋的产权。
一、房屋产权和居住权的区别是什么
1、房屋产权一般就是指的房屋所有权,包括对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支配权、可得利益权和处置权等,拥有房屋产权的人享有房屋买卖、居住、使用的权利,在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是有登记的。
2、居住权只是所有权中使用权能的称呼,其只能说明居住人在一定期限内享有居住的权利,但是不能对该房屋进行继承、抵押、转让或作价人股等处分行为,至于出租等可得利益行为也要经过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并与其分割可得利益。其在房屋的登记管理部门不会有任何的记载。
二、民法典中房屋居住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去年实施的《民法典》中,新设立了一种权利——居住权,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民法典》实施后,居住权登记工作在全国各地陆续开展。居住权设立后,居住权人在权利生效期间,享有占有和使用房屋的权利,即便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居住权也不受影响。
据了解,居住权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办理。法律专家表示,居住权不仅可以在亲属间设立,也可以在没有亲缘关系的个体间进行。例如,失独老人先为自己设立居住权,再把名下房屋出售,老人可以在晚年获得一笔收入,实现以房养老。
1、概念不同
居住权,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它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可得利益权和处置权。
2、取得方式不同
产权可以通过以下几种形式取得:1、购买取得;2、建设取得;3、受赠取得;4、抵押取得;5、继承取得。
居住权取得方式: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3、权力内容不同
产权制度包括财产的所有权、占有权、支配权、使用权、可得利益权和处置权。
居住权的基本内容包括:
对房屋的使用权;
可得利益权,即在自身和家庭需要的范围内取得房屋可得利益的权利;
物权请求权之保护的权利,即居住权人对房屋有占有、使用和可得利益的权利,为实现该权利,居住权人有排除所有权人和第三人妨害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