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作为不动产也是需要进行预告登记并且办理预告登记证明的。那么不动产预告登记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一、不动产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不动产预告登记,即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
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预告登记是与本登记相对应的一项登记制度。本登记是已经完成的不动产物权的登记,是现实物权的登记,实质是终局登记,当事人所期待的物权变动效果得以实现。
预告登记是相对于本登记而言,它所登记的不是现实的不动产物权,它是在确定的财产权登记条件还不具备时,为了保全将来财产权变动能够顺利进行而就与此相关的请求权进行的登记。
二、不动产预告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登记证明,这些材料是必须要提供的,另外还有根据不同情况需要的不同材料。
2、继承、受遗赠的,因继承、受遗赠获得的,需要提供经过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出具部门是公证机构、法院;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出具部门是法院或仲裁机构;主债权转让的合同和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原件一份,这项材料是需要申请人自备的。